兼业对于客家地域社会而言,在很长时间内起到的作用是维持村庄的内聚力,维持传统的儒家社会的理想,在这种情况下,商业的逻辑实际上是融入了农耕社会的逻辑之中的。如此的兼业性质,实际上仍然可以从现在的客家地区的社会状况看出来。长洲村的作为兼业的打工,高头村的发达的副业以及同样作为兼业的打工,最终的结果往往不在于解体村落社会,而如旧时的副业一样,赋予村落社会的生活逻辑。因为人们确定打工是不能出头的,因而,最终的结果是外在资源往村庄内输入,而不是相反。不过,如果从全国的同一性来看,打工及其所标识的致富逻辑下的兼业,本身的确也造成了传统的地域社会特征的改变,在传统地域社会特征差别极大的情况下,这种改变的程度以及改变的方向都会有所不同。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地方社会实际上仍然存在。
兼业作为中国农业社会的一个普遍现象,实际上是传统中国农村的一个重要的经济基础。而兼业如同农业种植一样,受制于自然条件和市场体系的影响,其方式和水平都有很大差别。因为兼业是构成家计的一个重要方面,因而,不同特征的兼业实际上决定了不同的家庭行动逻辑。兼业本身具有地域性,在这种情况,不同兼业基础上的不同的家庭结构及人们的行动逻辑就构成了不同的地域社会。兼业本身实际上是生产力的一部分,而关注地域社会的特征则是构成生产关系的一方面。而实际上,对于家计生活而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并不如理论上解释那样简单,它们是融合在一起的,从兼业这个微观视角看,可以形象地理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特征。更为关键的在于,地方社会的特征实际上与这两个方面及两个方面的关系都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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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载于《古今农业》2008年第2期 |